新买的房子一天没住,但两天内水费198元。对于管道破裂造成的水费,物业表示可以减少居民60元,但业主反对:管件质量有问题,居民为什么要付钱?
住在无影山中路翡翠县南区的高女士告诉记者,她在翡翠县买的精装修房子于2009年5月15日关闭。结果,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,新房子出现了很多问题。首先,地板鼓了起来,然后厕所的水管破裂了。
3月13日,记者跟随高女士来到玉县南区32号楼,看到走廊上的天花板有许多缺陷。在高女士的家里,她向记者展示了损坏的水管、剥落的墙壁、鼓起的地板、脆弱的踢脚线和阳台门,由于下垂而无法锁定。高女士说,新房子的门窗密封效果不好,仔细听,会有嗡嗡声,防盗门会发出吱吱声。对于这些问题,高女士说她已经向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了,但维修人员没有来维修。
高女士说,虽然房子已经接近十个月了,但她实际上并没有搬进来。2010年1月初的一天,她突然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,说房子漏水了,让她马上去。我不相信没有人住在房子里怎么会突然漏水呢?但当高女士来到新房子时,她发现浴室的管道坏了,自来水正在向外流动,室内的木地板被浸泡,楼下的一家商店也进入了水中。后来,高女士要求有人更换损坏的管件,水流得到了控制。
以为到目前为止,但最近高女士从物业公司了解到,她还需要支付198元的水费。在这方面,高女士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,物业公司最终同意减少她20平方米的水费(约60元)。该物业还承认,施工人员安装的管件存在问题。现在水管破裂了,物业不仅没有维修,而且让业主承担水费,这让我无法接受。高女士说。
随后来到广州 翡翠县物业管理办公室。高女士建筑的客户服务负责人刘先生说,管件的质量不是物业的责任,他们承担业主的部分水费是一种让步。
高女士不同意该物业的说法。高女士说,当时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明确规定,门窗、五金件、卫生洁具的保修期为一年。如果一年前出现问题,安装单位和物业应承担责任。
了解到,业主有两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:一种是通过司法程序,另一种是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。致电广州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,负责人表示,如果业主有房屋质量问题,可以致电并登记,他们将监督协调此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