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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制定的相关购房优惠政策
    青岛制定的相关购房优惠政策将于年底到期,明年对多项税收政策的预期尚不清楚。为了抓住房地产优惠政策的末班车,青岛二手房市场的交易量近年来突然增加,甚至排队办理转让手续。业内人士提醒,二手房屋销售合同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,如处理不当,风险较大,交易双方在签订二手房屋合同时,应仔细查看条款,注意避免相关风险。
        案例一:
       未经共有人同意合同无效

       2009年6月,四方区市民于先生从孙先生那里买了一套二手房。双方就各方达成协议后,签订了购房合同,余先生支付了部分购房款。然而,在办理转让手续时,余先生知道该房屋的出售没有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,即孙先生妻子的同意。孙先生的妻子向法院起诉,法院裁定该房屋销售合同无效。
       专家提醒: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正国表示,在现实生活中,他经常遇到这种情况。如果买房子找不到合同无效的人,不仅买房子试图宣布浪费,而且可能会带来经济损失。买方应首先检查卖方的主要资格,看看他是否是房屋所有人,是否有权出售房屋,然后决定是否购买。如果不能直接面对业主,需要与业主授权人进行交易,买方应检查相应的授权文件;如果业主死亡,业主子女等继承人出售房屋,买方应在房屋变更业主后与新业主签订购买合同。
        案例二:
       中介合同细节隐藏猫腻

       2009年10月,市民李女士看中了一套二手房。在签订购房协议之前,中介要求与她签订押金协议。由于急于买房,李女士不假思索地支付了2万元押金。后来,她发现房子的户口很难搬出去。李女士不得不放弃房子。当她要求押金时,中介人说她拒绝退还2万元,因为她违约了。
       专家提醒:山东友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同庆表示,大多数二手住房都是通过中介进行交易的。为了快速达成销售协议,提取中介费,一些非法中介经常在合同中聪明,欺骗买卖双方。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,最好将与中介机构相关的条款写入合同,并注意合同中隐藏的陷阱。在二手住房交易中,买方不仅应注意房屋本身的价格,还应设定中介机构的责任和义务。一旦中介机构和卖方违约,买方可以要求赔偿。二手住房买卖双方还应检查费用清单,如二手住房销售涉及中介公司的佣金和手续费。
        案例三:
       阴阳合同不可取

       朱先生最近在市北区花了96万元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二手房。为避税,双方签订了96万元的购房合同,并签订了76万元的合同。朱先生说:听中介说,如果你用76万元的合同登记,你可以少交近6000元的税。
       专家提醒: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正国表示,签订阴阳合同,不缴纳或少缴纳应纳税款,属于逃税行为,如发现,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以低合同登记,如果买方未来转让财产成本只能以低计算,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可能会显著增加。
       例如,如果购房者实际上以100万元的价格交易,但只注册了70万元。如果转让或销售高于此价格,购房者需要缴纳数千元的个人所得税。
       此外,签订阴阳两份销售合同也容易引起合同纠纷,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